【头条】如何申领?能补多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来了
创始人
2024-04-29 23:41:15
0

原标题:【头条】如何申领?能补多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来了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补贴申领流程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 个人身份信息;

  • 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 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监督管理要求

各地方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各地应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各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细则》原文: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章 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一条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第二章 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

  第三条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第四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商务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注销、新车注册登记、新能源新车车型等信息核查比对服务,支持地方高效开展审核工作。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本细则明确的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第五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经财政部地方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第三章 补贴资金管理

  第六条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地方负担的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

  第七 根据2023年底各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保有量等情况,财政部向各省份预拨70%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政策实施期间,中央和地方根据前述单车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车辆按既定分担比例进行补贴,各地与消费者进行据实结算。

  第八条 政策实施期结束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中央与地方再进行清算。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25年2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对各地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提出各省份补助资金清算建议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商务部提出的建议下达预算。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商务部、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对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审核进行监管,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财政部适时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补贴资金申报、使用等情况开展核查,各地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旧车注销登记、新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落实好补贴政策。

  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第十一条 各地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各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细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商务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来源:央视新闻)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安“天枢领航”硬核登场,十七... 2026年6月13日,第二十八届重庆国际汽车展览会正式拉开帷幕。中国长安汽车携旗下阿维塔、深蓝汽车、...
鸿蒙座舱VS智能生态,深蓝G3... 现在的车,早就不是冷冰冰的机器了,尤其是对我们女生来说,车机好不好用,直接决定了我爱不爱开它。 深蓝...
小米创全球首个纽北自动驾驶圈速... IT时代网6月22日消息,小米汽车以10分29秒483的成绩,创下全球首个纽博格林北环赛道自动驾驶圈...
AI智能体重塑出行本质:多模态... 一、场景革新落地:车载AI实现全维度主动智能服务 一句自然口语指令,即可同步完成路线规划、歌曲点播、...
从算力到数据闭环:长城汽车智能... 汽车产业的竞争正在从单一配置比拼,转向研发体系、数据能力、算力基础和工程验证能力的综合较量。对于长城...
原创 暂... 与比亚迪推出“闪充”后各家都在跟进不同,比亚迪在推出“城市领航兜底”,以及之前推出“自动泊车兜底”之...
海外智能轮胎工厂投产,交通部长... 6月18日,金马橡胶(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二期智能工厂正式投产试运营,马来西亚交通部部长陆兆福亲临剪彩...
小米YU7 GT全球首个自动驾... 今天,小米公布,纽博格林北环赛道迎来历史性时刻——小米YU7 GT(选配赛道专业套装)搭载自主研发的...
四电机+100kWh电池加持,... IT之家 6 月 12 日消息,赶在勒芒赛事之前,宝马于北京时间今晚发布了 BMW M 新世代概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