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证记满12分时,机动车驾驶人须在15日内前往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完成学习后,车辆管理所会在20日内安排相应的考试。考试通过者,记分将被清除并返还驾驶证;未通过者则需继续学习和考试。若驾驶人拒不参加学习或考试,其驾驶证将被公告停止使用。
若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除了通过上述考试外,还需在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该考试将按照驾驶人驾驶证上注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
以下行为将导致驾驶证被扣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饮酒或醉酒后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载20%以上、交通事故逃逸且未构成刑事责任、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证、在高速公路上违规行驶、未按规定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以及超速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