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的人驾驶,或者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将会被处以罚款,并可能面临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这种行为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另外,对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驾驶人,无论其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也不同:如果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将给予警告或20到200元的罚款,并及时退还机动车;如果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将根据其违法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如果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驾驶证,则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上述两种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