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的年审规定如下:
1.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 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需要注意的是,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在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并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规定,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对于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才能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总的来说,机动车的年审规定相对严格,但只要按照规定进行,就可以顺利通过年审。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前,需要将涉及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检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