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二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四十七条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驾管部门将退办学员申请业务信息。学员需要重新受理申请,从科目一开始预约考试。
因此,建议学员加强培训练车,真正掌握驾驶技能后再参加考试,珍惜考试机会,避免出现五次考试不合格后造成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科目二考试合格是驾驶证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因此在考试前需要充分准备,认真复习,提高考试通过率。
同时,建议学员在预约考试前,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考试安排和政策,以免因考试时间冲突或政策变动而影响考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