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证被一次性扣满12分或累计记满12分时,交警应当扣留驾驶证,并要求驾驶员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完成学习后,车管所将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如果考试合格,则计分将被清除,驾驶证将被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驾驶员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12分、6分、3分、2分、1分,共五种。
第六十六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如果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将分别计算累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