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临时停车位的停放时间并没有硬性规定,但是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规,以确保交通秩序不被影响。如果停放时间过长,可能会被交警要求驶离。
在停车场以外的地方停放车辆,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 车辆应该按顺行方向停在道路右侧,司机不应该离开车辆。如果阻碍交通,应迅速驶离。
- 停车前不准开门和上下人,开门时不准干扰其他车辆和行人。
- 人行道护栏(绿岭)及路段、人行横道、施工现场(施工车辆除外)和对面障碍物禁止停车。
- 在路口、铁路道口、绕行道、窄路、桥梁、陡坡、隧道、路段等20米以内不得停车。
- 公共汽车站、电气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上述地点30米范围内,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 大型公共汽车和电车不得在车站以外的地方停靠。
- 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需要开启示宽灯、尾灯。
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在相应路段临时停车。如果停放时间过长,可能会影响交通秩序,交警会要求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