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间隔时间为十天。
而对于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间隔时间为二十天。
此外,如果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需要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科目三考试。
具体规定如下:
1.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4.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5.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