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车牌不允许过户转让,这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所明确的。在机动车辆进行过户或提档时,必须重新选择机动车号牌,原有号牌不得继续使用。不过,同一车主在更换不同品牌车辆时,可以申请延续原有号牌的使用。
当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如果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还需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相关合格证明和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查验和资料审核,签注转入信息并核发新的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必须确保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此外,机动车号牌更换名字仅限于夫妻关系之间,其他情况下机动车号牌无法变更名字,只能由同一车主在不同车辆上使用。机动车号牌也不允许私自出售,但可以通过拍卖方式获得。
使用机动车号牌时需注意,一经安装后不得私自拆卸,如有损坏应及时到车辆管理所购买更换。在使用过程中,机动车号牌不得出现遮挡、污垢、破损等情况,一旦丢失需及时报警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