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能开多久,这可能是很多车主关心的问题。不同的汽车种类有不同的报废年限,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规定:
1. 小型、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 其他小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型、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 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 三轮汽车、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有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于小型、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型、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没有使用年限限制,但要求15年以上3次年检不合格就会报废。
机动车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是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如果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就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