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天行车,安全隐患显著增加,主要原因在于能见度大幅降低,驾驶员视线严重受阻,这极大地增加了侧滑等交通事故的风险。在这样的天气条件下行驶,驾驶员应当及时打开车辆的雾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以提高车辆的被见度,警示其他道路使用者。
当机动车在夜间、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的情况下行驶,尤其是在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环境中,必须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尾灯。但需要注意的是,同向行驶的后车在接近前车时,应避免使用远光灯,以防眩光影响前车驾驶员的视线。根据能见度的不同,驾驶员还需采取相应的行车措施。
例如,能见度在200米至500米之间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控制车速不超过80公里/小时,并保持至少150米的车距。当能见度降至100米至200米之间时,除开启上述灯光外,还需开启雾灯,车速应降至60公里/小时以下,车距保持在100米以上。在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50米至100米之间),车速应进一步降低至40公里/小时以下,车距至少保持50米。一旦能见度低于50米,即为特浓雾,此时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局部或全路段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措施,以确保行车安全。
对于雾灯的操作,驾驶员应熟悉自己车辆的开关类型,无论是按钮开关、拨动开关还是旋钮开关,都应能熟练操作。一般来说,将标有雾灯信号的按钮转至“on”位置,即可打开前雾灯;若需同时打开前后雾灯,则需将按钮进一步向下转至后雾灯的位置。对于需要通过按键打开前后雾灯的车辆,驾驶员可以在仪表盘或中控台附近找到标有雾灯标志的按钮,分别按下即可打开对应的前后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