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B驾照以上只要扣分就要年审学习,C驾照以下未扣满12分不需要。当驾照扣满12分时,需学习并重考科目一;若扣满24分,则需学习并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时,需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学习时间为7天,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若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车辆管理所需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通过考试后,需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考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