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考试中,考生可以预约五次,如果没有成功预约,不算次数。如果五次都没有通过考试,那么之前考试的所有科目考试成绩也会作废,需要重新报名考驾驶证。
科目三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灯光模拟测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变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路口右转、过人行横道、经过学校区域、经过公交站点、会车、超车和掉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考生,预约科目三考试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1. 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需要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 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需要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 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需要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如果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需要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