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时应该使用远近交替灯光,靠近时使用近光灯,具体使用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夜间交会车辆时,应该在车距150米处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并降低车速。同时,选择宽阔平直的地点交会,等两车交会将处于相错时,即可开启远光灯。
在较窄的路面会车时,当两车相距50米左右,应关闭近光灯改用小灯,以保证安全。如果路面情况不清,需观察远处情况,可开启近光或远光灯进行观察,但开启时间不宜过长,以免使对面汽车驾驶员炫目。
在窄路、窄桥上与非机动车交会时,不能使用断续灯光,以防骑车人炫目,交会时发生意外。
汽车灯光不仅能起到照明的作用,还能作为司机之间交流的工具。正确使用汽车灯光,不仅是为了做到文明驾驶,更是为了行车安全。如果对方车道来车一直使用远光灯照射自己,在失去前方视野的情况下,内心会感到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