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最低时速是多少?
高速公路最低时速是根据不同车道限速而定的。对于同向两车道的高速公路,左车道最低时速为100公里/小时,右车道最低时速为60公里/小时;对于同向三车道的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110公里/小时,中间车道的最低时速为90公里/小时,最右侧车道的最低时速为60公里/小时。此外,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需要注意的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度并非越慢越安全,如果许多车辆以较低的速度行驶,整个车流速度也会较低。因此,进入高速公路时,必须对车速最低限制,尽可能减小两辆车的速度差距,尽可能使前后车辆保持相同速度,减少超车和换道次数,以减少车祸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