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不及时处理,将对车辆年检产生不良影响。机动车连续三次无法通过年检合格,将被强制报废。
机动车闯红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令)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确保处理完毕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如果机动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将被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