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一到科三的间隔天数因车型不同而异,可选择20天、30天或40天。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增加准驾车型的,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增加准驾车型的,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已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的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