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应该在到期日前三十天内办理年审车辆脱审可以进行补审。
如果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将会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缴纳罚款后才可以进行年检。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七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况将会被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机动车在到期日前三十天内未进行年审,也可以进行补审。
此外,根据该规定,还有其他几种情况也会被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及大型客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时限办理转让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未按照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八)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变更备案的。
因此,如果机动车已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应该在到期日前三十天内进行年审,避免因未按时年审而被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被处以其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