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如下: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然而,根据《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推出深化车检改革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和摩托车的检验周期进行了调整优化。
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周期从原来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摩托车的检验周期也进行了调整,从原来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
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因此,汽车年审的时间周期需要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年限进行具体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调整是根据《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推出深化车检改革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的规定进行的,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的检验周期已进行优化。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