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票车,即一车开具两张发票以逃避缴纳车辆购置税。这种逃税手段出现在车辆购置税征收以来,是继使用假完税凭证逃税之后的又一种方式。销售方可以通过少计销售收入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而购买方则可以依据发票金额缴纳车辆购置税,从而实现少缴税款,导致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的双重流失。
汽车销售商通过低价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以降低计税依据,而真实的车价与票面车价的差额部分则开具普通发票甚至不开发票。这样一来,不仅购车者可以少缴车辆购置税,销售方也可以达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然而,双方都受益的情况下,最终受损的却是国家的税收。因为车辆购置税是由购车者承担,汽车销售商为帮助购车者少缴税,往往通过相互串通来低开发票,从而让车主减少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