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小车并没有时间限制,但是连续行驶四个小时后,驾驶员必须停车休息。这是因为长时间的驾驶容易导致驾驶员的反应迟钝、视线模糊、视力下降,甚至失去意识,这会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因此,为了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行驶四个小时就必须停下来休息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车门、车厢没有关好;
2.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需要注意以下六个事项:
1. 上高速公路前检查车辆:在上高速公路前,务必检查刹车系统和轮胎气压,确保车辆刹车系统和轮胎气压正常,避免紧急制动时刹车不灵敏,同时要注意轮胎气压过低或过高都可能引发爆胎,因此仔细检查车辆非常重要。
2. 系好安全带:无论是普通道路还是高速公路,都应该系好安全带,包括驾驶员和后排乘客。
3. 按规定车道行驶:高速公路的车道都有明确标示,有大型车、小型车等专用的车道。超车时,要打转向灯,从超车道超越,不要从右侧超车。超车后要注意后方道路状况,加速并保持与前车约1.5米的横向距离,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4. 保持安全车速,不要超速行驶:超速行驶会带来很大的危险,因此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超速。
5. 注意高速公路超车:在超车前打转向灯,从超车道超越,不要养成从右侧超车的坏习惯。超车完成后,要保持足够的距离并入行车道。
6. 保持纵向车间距离:在干燥的路面上,车间距离应不小于车速的数值。如车速80km/h时,车间距离不小于80m,车速100km/h时,车间距离不小于100m。在雨雾天、冰雪天和路面潮湿时,车间距离应增加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