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报废车辆当作废铁出售后,您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销户手续:
在七天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以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如果您的车辆是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或其他营运车辆,则在申请注销登记时,还需要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电子资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如果您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需要申请注销登记,您应该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会确认机动车情况,并向您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接下来,您需要在七天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以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给车辆管理所。
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您的申请后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最终出具注销证明。
请注意,以上流程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