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车是指可以承运货物或直接为生产服务的车辆,主要包括大、中型专用运输车辆和人货车等。而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而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公务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多功能乘用车。
需要注意的是,生产用车和公务车的界定是不同的。生产用车主要指可以承运货物或直接为生产服务的车辆,而公务用车则是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而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因此,我们需要明确两者之间的区别,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区分不同类型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