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夜间对向来车,我们应该使用近光灯。在遇到会车时,如果之前使用的是近光灯,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如果之前使用的是远光灯,应该提前变换为近光灯,以免对向车辆无法判断车辆的宽度,导致事故发生。会车结束后,根据路况再决定是否换回远光灯。
超车时,应该提前开启转向灯,鸣笛并快速变换远近灯来提醒前方车辆。当确定前车没有变道意图后,快速超车。请注意,不能长时间和旁边车辆并道行驶。超车完成后,当与被超车辆拉开充分的距离后,打转向灯,向右靠回原车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3.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4.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离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