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临时车牌面临过期时,车主可前往车管所进行续期办理。这一流程是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来执行的。
根据该规定的第四十六条,存在以下情况的机动车若需临时上路行驶,车主必须向车管所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辆尚未销售;通过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但尚未完成注册登记;新车用于出口销售;用于科研、定型试验;以及因特定尺寸或质量超出国家标准而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此外,第四十七条详细列出了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所需的证明和凭证,包括车主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
根据具体情况,车主可能还需要提供机动车的出厂合格证明、进口凭证、来历证明、安全技术检验证明或出口证明等文件。
为确保顺利办理临时车牌续期,车主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和凭证,并按照车管所的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