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摩托车上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申请办理居住证。
摩托车上牌申请材料包括: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车辆购置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原件;
机动车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车架号(或识别代号)拓印膜二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