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车是不可以推迟的。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将会被处以警告或者罚款,缴纳罚款后才能进行年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会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2.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3.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9.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0.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以下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上线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4. 摩托车10年内上线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根据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得到优化调整。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