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超员一人扣六分或三分,如果是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超员1个人属于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需要扣6分;
如果是其他载客汽车超员1个人,属于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需要扣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