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约车在使用年限达到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将退出网约车经营。
若车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其使用性质将变更为非营运,仍可继续作为私人轿车使用。然而,一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对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将遵循网约车的报废标准。
而其他类型的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若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则将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达到的标准执行报废。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网约车报废标准的具体规定,并上报至国务院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备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网约车在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后,能够及时退出营运市场,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同时也促进了网约车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