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车辆的年审要求各不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期限如下:
1. 营运载客汽车在5年以内的,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5年的,每6个月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以内的,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10年的,每6个月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3.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为了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并优化车检服务,相关部门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和摩托车的检验周期进行了调整。
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周期从原来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5年以后的检验周期也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摩托车的检验周期也从原来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