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违章处理时效有两种情况:
1. 被交警现场查到并确认签字:车主需在违章后的15天内到违章地交警队接受处理,否则每天需要缴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
2. 电子眼监控拍照:车主可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在机动车年审前1个月内到违章地交警队接受处理,避免超过一个驾照记分周期累计扣满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下行为将被记6分:
(一) 驾驶校车、客运汽车、旅游车等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一定比例;
(二) 超过规定时速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达到一定比例;
(三) 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一定比例;
(四) 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一定比例;
(五)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
(六) 驾驶不可解体物品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
(七) 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
(八)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九) 驾驶证暂扣或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
(十) 造成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
(十一)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