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持有B2驾照的驾驶人需要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如果逾期未进行审验并且驾驶了机动车,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的审验时间可以参考以下规定: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则免于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如果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则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但仍然驾驶机动车,也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则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持有B2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如果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需要申请换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也需要进行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