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机动车行驶证过期时,为了确保您的车辆能够合法上路,您应当及时前往当地车管所进行补办。
在补办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有效的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以及您个人的身份证原件。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条款,如果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发生灭失、丢失或损毁等情况,机动车所有人有责任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
在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将对提交的证明和凭证进行审查,并在受理之日起的一日内补发或换发行驶证。
对于号牌的补发或换发,将在受理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完成,且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将保持不变。
此外,为了保障您在补发或换发号牌期间的行驶权益,车管所将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