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逾期不扣分,但是根据车辆性质不同,年检逾期还上路行驶的车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会扣3分或1分。
如果是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就扣3分,如果是其他车辆就扣1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3分。
根据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根据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调整优化检验周期。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调整为: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