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科目三考试可以进行两次。如果当场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补考。如果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将被终止,申请人需要在十天后重新预约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内容包括: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初次申领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如果不进行夜间考试,将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对于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也可以根据实际增加。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