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新车的检验周期是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年限而定的。非运营的小轿车等车辆在前6年内需要每2年向车管所提交交强险保单和车船使用税证明,然后直接去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而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的车辆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10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也需要进行一次检验。
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和摩托车的检验周期也进行了调整优化。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超过10年的则每年检验1次。而摩托车的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则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