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那么,哪些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呢?
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如不符合国家标准,则按机动车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中对“非机动车”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条件是: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同时,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而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
综上所述,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才属于非机动车,否则将按照机动车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则属于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