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类型,因此可以购买交强险,也可以按照规定购买相应的其他商业险。机动车登记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具体来说,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而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如果条件具备,也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是投保人投保时需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的重要事项。
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省政府的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