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书是指在购买汽车后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后所发放的所有权证明,它用于说明车辆的出处和所有权。办理车辆转籍、过户等任何登记手续时都需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上面记录车辆的相关情况。它由车辆所有人保管,就像车辆的“身份证”一样。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交通警察在执行机动车登记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会受到处罚。例如,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将受到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的处分;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将被解聘并可能构成犯罪;违反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条件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的,将受到处罚;违反规定跨行政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的,将受到处罚;超越职权进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和业务的,也将受到处罚;向他人泄漏、传播计算机登记系统密码,造成系统数据被篡改、丢失或者破坏的,将受到处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也将受到处罚;强令车辆管理所违反本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同样将受到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