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雪佛兰黄标为黑标是合法的,但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申请变更登记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如果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车辆管理所将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以下情形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此外,根据第十六条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以及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的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参考第十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