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汽车在正常行驶时突然有摩托车从后面冲出来,且摩托车驾驶人员死亡,那么汽车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汽车看到摩托车后有避让和刹车的迹象,并在事后没有逃逸,积极救治伤者并拨打报警电话,那么汽车就没有责任。最多也就是人道主义的连带责任,也就是需要支付几千元的丧葬费用。但如果汽车逃逸,那么就应该是全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属于交通人身损害,首先需要申报事故责任认定,然后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法医学检验鉴定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死因:对摩托车交通事故死者进行尸表检验和必要的尸体解剖,以明确死因(致命伤)。为了分析事故致伤过程,需要着重分析受伤人与车辆的位置关系、车辆之间的撞击关系、人体被车辆何部位撞击致伤等问题。
2.确定撞击部位及高度:为分析推断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撞击点,需对摩托车撞击的人体部位及其损伤距地面高度进行测量确定,从而与摩托车撞击部位物件的痕迹进行对比验证。
3.确定是一车或多车撞击: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时出现是一车还是多车、是摩托车还是其它车辆致伤的问题,因此需要根据人体各种损伤的形态、方向、附着物以及嫌疑车辆的检验痕迹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以确定是一辆还是多辆摩托车、是汽车还是摩托车或其它车辆致伤。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摩托车事故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