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车收费标准因车辆类型和座位数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7座以下的客车或者2吨以下的货车,每公里的收费标准是0.55元;对于8-19座客车或者2到5吨的货车,每公里收费是0.95元;对于20-39座客车或者5-10吨的货车,每公里收费是1.55元;对于40座以上的客车或者10-15吨的货车,每公里的收费标准是1.75元;对于15吨以上的货车,每公里收费要1.90元。
如果您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非法收取或使用车辆通行费、非法转让收费公路权益或非法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您有权向交通、价格、财政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查处;无权查处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查处的部门。受理的部门必须自收到举报或移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查处,依据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但是,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可以免交车辆通行费。此外,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也可以免交车辆通行费,但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