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新政
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和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的扩大,一些新情况和问题也随之出现,如补贴依赖症、消费应用环境不佳、地方保护等。此次通知旨在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促进产业升级和优化竞争环境。政策从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三个月。
二、过渡期补贴标准
在过渡期内,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
三、技术指标优化
通知要求提高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加大退坡力度。纯电动乘用车的工况法续驶里程门槛提高到了250公里,超过400公里的可享受2.5万元补贴。2020年以后,补贴标准将平均退坡50%。
四、资金管理
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五、质量监管和一致性要求
通知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建立产品安全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对由于产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车型,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并相应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
六、营造公平环境
取消地方购车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通知提出,建立惩罚机制、破除地方保护、监管管理等。
七、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1、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250公里≤R,补贴1.8万元;续驶里程R≥400公里,补贴2.5万元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1万元
3、新能源货车: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最高5.5万元
4、新能源客车: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最高为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