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车辆赠予的办理,有以下几种方法:
1. 车管所办理。如果夫妻双方要进行车辆赠与,只需携带身份证和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等证件,到车管所办理即可。
2. 公证。若赠与亲属或其他朋友,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3. 车辆外检。前往检车处,对车辆进行外检、拆牌和照相等操作,并领取车辆照片,贴在检查记录表上。
4. 办理手续。携带公证证明、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前往车管所办理赠与手续。
5. 车牌选号。在取号机取号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6. 交纳税费。办理赠与需要支付公证费,同时获赠者还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7. 转移迁出。机动车转移、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以及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申请转移登记时,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