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的工作意见》的规定,10年以上的车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年审。
此次新规对九座及九座以下非营运微、小载客汽车(面包车、事故车、非法改装车除外)的年检周期进行了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车辆年检的具体流程如下:
办理年审所需要的证件是行驶证、个人的身份证、交强险电子档案。
汽车的每次年审的时间在行驶证上,可以在年审时间提前三个月内去年审,但是年审时间是没有延迟的,超时一天没有年审也是超时。如果车辆连续3次没有去参加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