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是每个驾驶者的首要责任,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我们必须意识到行车可能会带来危险,应当避免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不得行车的几种情况。
首先,当车门或车厢未关闭好时,是严禁行车的。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车门突然打开,车厢内物品掉落,甚至乘客跌出车外,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驾驶者在行车前必须确保车门和车厢都已关闭好。
其次,驾驶者在行车过程中应专心驾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些行为会分散驾驶者的注意力,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此外,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也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车辆失控。
最后,驾驶者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也不得在驾驶摩托车时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这些行为不仅会影响其他驾驶者的视线和行车安全,还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对他人和自身安全构成威胁。
总之,为了保障行车安全,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在以上情况下行车。只有确保安全驾驶,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