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法规中,法律意义上是车让人。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并在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这是为了确保行人的安全,也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这是为了降低在恶劣路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保护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超速行驶会带来很多危害。当汽车以50公里的时速行驶时,0.1秒可以前进1.39米,车窗外的事物会迅速掠过,而人在视野内感觉一个目标需要0.4秒,看清事物平均需要1秒钟。如果速度太快,就无法获取足够的道路信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因此,车让人还是人让车,其实是一个交通安全的问题。在行驶过程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我们也应该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对交通法规的认识和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