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过程中,不开启转向灯确实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机动车在进行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必须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同样地,在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也需要提前开启右转向灯。转向灯的使用不仅是为了指示自己的行驶意图,更是为了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确保行车安全。
如果不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无论是为了遵守法律法规,还是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驾驶时都请务必正确使用转向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