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将被扣9分,并处罚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九条规定。具体来说,该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员50%以上未达到80%;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是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扣几分的相关规定。如果想要驾驶校车,必须取得相应的校车驾驶资格。否则,将会面临罚款和扣分的处罚。请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