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的车船税如下:
车船税属于地方税,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基础上,车船税征收标准还应该根据各地税务局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予以确定。
以广东省为例,小型汽车的车船税根据车辆排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为180元;
- 1.0升以上1.6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为360元;
- 1.6升以上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为420元;
- 2.0升以上2.5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为720元;
- 2.5升以上3.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为1800元;
- 3.0升以上4.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为3000元;
- 4.0升以上的乘用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为4500元;
商务车、大型客车和货车的车船税标准如下:
- 商务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为600元;
- 中型客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为480元;
- 货车,大型客车,每辆车年基准税额每吨为96元。